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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含深圳)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 2012年通過高企認定,且2015年通過高企復審的企業,高企資格到今年終止,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
(三) 2015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資格到今年終止,無需提交高企復審申請,須按程序提出高企認定申請(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高企認定不再設復審環節)。
(四) 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進行高企認定申請。
佛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自2019年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平臺開展。企業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innocom.gov.cn)、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和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完成注冊登記。申報模塊開放時間從2019年5月18日起。
(二)2019年高企申報認定分2個批次。市高新技術產業協會系統形式審核工作時間安排分別為6月11日-7月4日、7月30日-8月22日。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完成網上推薦及報送紙質材料至市高新技術產業協會的截止時間分別為7月10日、8月28日。企業向所在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各區通知為準。
佛山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要求:
(一) 申請材料類別和內容要求。
高企申請材料分為網上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兩部分。
1.網上申請材料。
企業在省網辦平臺上按高企認定申請模塊要求填寫相關申請信息及上傳附件材料。
2.紙質申請材料。
企業在省網辦平臺的填報材料,在地市審核通過后才能打印,并按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省網辦平臺上生成后,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個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繳納人數匯總數截圖或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加蓋企業公章),本企業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4)蓋有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章的2016—2018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表一及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等)復印件。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經營不足3年的企業,按實際年度出具審計報告)和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
(7)研究開發活動材料:項目名稱、項目組成員、項目立項報告、中期檢查報告、結題驗收報告等。
(8)有效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材料: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
(1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材料:判斷該產品(服務)為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依據及理由、高新技術產品的核心技術情況、產品指標及在同行業的先進性、是否為主要高新技術產品等材料。
(12)出具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人數等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專項審計報告后。
(二) 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省網辦平臺填報后生成的帶水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合訂成冊。
2. 企業紙質申報材料需逐頁編制總頁碼,并在每份申報材料內提供材料總目錄和相應的頁碼范圍。
3. 紙質申報材料需膠裝,只提供1份正本。
4.紙質申報材料內容須與系統填報內容一致,否則無法進入評審程序。
